1.科技信息研究所负责开放课题的初审。

2.通过初审的课题提交科技信息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根据当年的课题申报指南和下拨的经费指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资助课题及其资助金额,并报科技处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由科技信息研究所发文立项。

3.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研究年限,在一个月内向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交课题计划任务书,经科技信息研究所审核后,报送科技处作为拨款和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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